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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召开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21日在巨潮咨询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会议通知;2010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咨询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7,310,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41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袁丹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37,310,87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37,310,87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临时提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37,310,87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0年9月3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日本安妮株式会社增资2000万日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公司子公司日本安妮株式会社增资2000万日元(按2010年9月6日日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为160.67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日本安妮株式会社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日元,公司持股98%,日籍自然人田村敏久持股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戴思宏先生为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戴思宏先生简历:

  戴思宏,男,汉族, 1969年10月生, 大专学历 1990年7月毕业于厦门鹭江大学, 自2004年5月-2007年5月在厦门翠丰温泉度假酒店任驻店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6月-2008年12月在厦门百川汇酒店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自2009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内审部,2010年5月20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戴思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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