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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0-070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提示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疏忽,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68)出现部分错误。原公告中第四段"为化解退市风险同时为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的盈利能力,在债委会的协调下,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于2008年10月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与金融债务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确定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并于2009年6月将相关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方案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由于受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的沟通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的重组工作一直无法继续推进,且国家对房地产产业的调控政策近期也无松动的可能,2010年6月21日,公司股东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努力就解除框架协议的具体事宜与中锐控股进行协商。同时,公司董事会也正在积极寻找新的重组方,力争尽快启动新的重组工作,使公司股票尽早恢复上市,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现修正为:"为化解退市风险同时为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的盈利能力,在债委会的协调下,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控股")于2008年10月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与金融债务债权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确定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并于2009年6月将相关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方案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沟通。由于受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的沟通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的重组工作一直无法继续推进,且国家对房地产产业的调控政策近期也无松动的可能,2010年6月21日,公司股东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2010年7月9日,公司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司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的提案》。2010年7月8日,公司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友集团")、中锐控股签署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按照解除协议约定,公司与聚友集团需向中锐控股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作为对其履行《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相关义务的适当补偿;且解除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及中锐控股收到上述补偿款后生效。2010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锐控股出具的已收到聚友集团支付壹佰万元补偿款的收据,解除协议正式生效,即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中锐控股已正式解除合作关系。同日,公司收到聚友集团相关通知及《承诺函》,通知中告知解除协议中约定的壹佰万元补偿款已由聚友集团支付给中锐控股,同时聚友集团承诺,为保证公司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该补偿款全部由聚友集团承担,并承诺今后也不再向公司追索(相关披露信息详见2010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目前,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寻找新的重组方,力争尽快启动新的重组工作,使公司股票尽早恢复上市,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更正,并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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