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9月3日接到股东PRDF NO.1 L.L.C通知,2010年2月24日至9月3日期间,PRDF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票共2,792,5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7,793.6 万股的1.005%,出售的平均价格为17.50 元/股。
截止2010 年9 月3 日收盘,PRDF NO.1 L.L.C 尚持有公司股票32,186,511股(全部为上市流通股,其中2,760 万股处于质押中,实际上市流通股4,586,511股),PRDF所持全部股份32,186,511股占公司总股本27,793.6万股的11.58%。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