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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电缆回购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杨飞之父杨一新、杨飞之兄杨斌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宜兴市康乐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机械”)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电缆回购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杨飞,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俊,董事、总经理陈友福,董事、副总经理吴鸣良,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剑平,监事会主席盛海良、监事会副主席陈鸫,监事蒋建良,监事王雪琴,副总经理刘志君,副总经理张乃明、总工程师王彩霞因持股中超集团而间接持有中超电缆股份,以上人员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超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中超集团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董事俞雷、监事蒋丽隽因持股康乐机械而间接持有中超电缆股份,以上人员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康乐机械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康乐机械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康乐机械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康乐机械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中超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291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超电缆”,股票代码“00247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9月10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10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0年9月10日

  (三)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四)股票代码:002471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元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中超集团股权及康乐机械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中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16,39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飞,住所为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营业执照号为320282000104260。

  截至2009年12月底,中超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59,629.53万元,净资产为16,705.37万元,2009年净利润为1,711.64万元。

  目前,中超集团除持有发行人的股权外,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

  1、中超集团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1)中超集团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除本公司外,中超集团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

  (2)中超集团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中超集团直接控制其他企业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经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审计

  2、中超影视2010年3月15日成立,2009年底无财务数据

  2、中超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

  (1)中超集团间接控制企业基本情况

  中超集团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

  (2)中超集团间接控制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中超集团间接控制企业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经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审计

  2、中超汽车服务2010年7月13日成立,2009年底无财务数据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飞先生,身份证号码分别为320223197202******。杨飞先生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超集团47.57%的股权,除上述股权外,杨飞先生不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四、本公司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人数为63,518人。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注:本次发行后,有 24 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其合计持有公司 521.030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3.36%。其余 23名股东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均为21.7096万股,持股比例均为0.14,分别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中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招行——招商证券现金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安——浦发——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招行——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及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对应市盈率为:

  1、49.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6.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数量为799.9986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2.71370421%,认购倍数为36.85倍;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中签率为0.3426450517%,超额认购倍数为292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14股零股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无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59,200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天职沪核字[2010]1344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29,845,103.04元,每股发行费用0.75元,发行费用有关的明细如下:

  ■

  六、募集资金净额:562,154,896.96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02 元/股(以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0元/股(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在2010年8月20日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4楼

  电话:010-68573828

  传真:010-68573837

  保荐代表人:梁化军、王静波

  项目协办人:梁立群

  经办人:赵铁成、赵明、许鹏、张鼎科、陈知麟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东北证券认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北证券愿意推荐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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