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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0-034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网上刊登了《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0年9月8日上午10:00开始

  3.召开地点: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总部(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孟凯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3,54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1.7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特别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03,54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庆华 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决议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1.《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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