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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函》(粤国资函〔2010〕644 号),同意本公司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方案。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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