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长城电脑,000066)交易价格于9月7日、8日和9日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股价属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向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于2010年8月28日公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8月31日发布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9月1日发布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换届),所披露的信息尚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需要说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仍在进行中,该申请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认购本公司发行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认可。对此,公司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与义务,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生产稳定,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