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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0-01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9月6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和相关列席会议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0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会成员陆旭光、王金涛、吉国文;公司副总经理张会明、王志林、王国宣、程海军。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董事贾立山、唐翰岫,独立董事李社钊、于增彪、刘力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有关详情见2010年9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李社钊先生、于增彪先生、刘力先生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情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于2010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9月20日,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两个事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情见2010年9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0-01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现持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1,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流通A股4,889,583股。

  兴华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拟择机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并争取股权转让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的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从而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

  本次出售所持三一重工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华公司持有三一重工流通A股4,889,583股,持股比例为0.22%,持股成本为77.91万元。兴华公司将该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出售三一重工股份,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股份出售后,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目前仅是对公司拟出售资产的事项进行授权,且相关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涉及该资产的实际性处置,公司目前暂无法对该部分资产出售后对公司的影响做出明确判断。公司将随着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0-017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小寨村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0日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7月17日发布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9)。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9月11日发布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5)。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上议案不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以上股东可按上述要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0年9月25下午16:3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0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宗杰

  电话:0391-6099031

  传真:0391-6099019(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收)

  公司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

  邮编:454685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1、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

  注:上述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视同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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