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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险企IPO四季将再登台 审核严把五道关
五道关是产品结构、投资管理、准备金计提及偿付能力、法律事务风险和内部职工股
杨 冬
IC/供图

  证券时报记者 杨 冬

  本报讯 时隔两年多,今年四季度A股市场或将再度迎来保险公司IPO。据投行人士透露,泰康人寿、中再集团等多家保险公司均已向监管层递交了A股主板IPO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在等待发审会审核,预计四季度将有1至2家险企实现A股IPO。

  不过,由于国内多数险企存在着经营情况以及股权沿革较为复杂的特点,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险企A股IPO的不确定性较大。

  据证券时报记者对多位资深投行人士的调查获知,产品结构、投资管理、准备金计提及偿付能力、法律事务风险、内部职工股问题等五个方面是目前监管层针对险企IPO审核的重点。

  四季度A股或现险企IPO

  2007年12月25日,中国太保A股实现IPO,此后至今,再无一家保险公司登陆A股市场。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偿付能力等硬性监管指标要求是近年险企A股IPO最大障碍。”

  按照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险企属于不足类公司,保监会将对此类企业采取监管措施;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险企属于充足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属于充足II类公司。

  “前两年国内多数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都在110%至120%之间,如果投资的股票类资产大幅缩水,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很有可能下降到100%以下,因此从风险的角度看,偿付充足率水平过低或较低的险企都是不适合A股上市要求的。”有投行人士认为。

  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严厉的监管和行业增资扩股之后,保险业涌现出了一批偿付能力非常充足的公司,如泰康人寿和中再集团等。数据显示,这两家保险业巨头目前的偿付充足率水平均在200%以上。

  据投行人士透露,目前主板候审的企业有150家左右,其中不乏险企身影,如中再集团由银河证券保荐,泰康人寿则由中信证券保荐。

  其中一家保荐机构相关人士信心十足地表示,“四季度将有险企登陆A股。”

  险企IPO审核五大问题

  据记者了解,今年上半年,一份关于险企IPO的相关问题探讨报告由银河证券直接递交给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这份报告随后被刊登在证监会的一份内部刊物供内部交流。

  上述报告提供方就投行在险企IPO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四大注意事项予以了详尽说明,这些注意事项包括险企的产品结构、投资管理、准备金计提以及偿付能力、法律事务风险等。

  事实上,这四大注意事项也成为了监管层审核险企IPO过程中的重点。据某大型投行人士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尽职调查过程中须重点关注的事项也将是监管层审核的重点,这些事项亦必须在制作招股说明书过程充分予以披露。

  此外,除上述四大事项以外,险企中存在的员工持股问题也是监管层审核的重点。

  事实上,保监会曾于2008年在针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中再集团、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发的一份文件中规定,“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颁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不过,截至目前,有多家险企曾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如阳光财险、民生人寿、合众人寿、泰康人寿等,其中亦有不少公司已经实施。

  郝演苏指出,除了中国平安的员工持股计划早年通过审批外,截至目前,还没有新的险企员工持股计划通过监管层审批。

  另据投行人士透露,“按照一般企业的审核标准,目前监管层不允许员工持股公司等代持行为,而且员工持股股东数量超过200人也是受限制的,险企如果存在员工持股公司或员工持股股东超限的问题,除非获得保监会的特批。”

  据记者了解,目前进行IPO申报的险企中,仅中再集团不涉及员工持股问题,泰康人寿的员工持股问题如何解决尚待进一步观察。

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分类

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 类别名称

低于100% 不足类公司

100%~150% 充足I类公司

高于150% 充足II类公司

制表: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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