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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0-43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4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实有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通过投票,郑康豪董事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投票表决情况:郑康豪董事得8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下列人员担任各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公司发展与战略委员会负责人:郑康豪董事;成员:张建民董事、赵立金董事、孙昌兴董事、谢汝煊董事;

  2、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人:赵立金董事;成员:陈小海董事、邓维杰董事、孙昌兴董事、谢汝煊董事;

  3、公司提名委员会负责人:谢汝煊;成员:郑康豪董事、陈小海董事、赵立金董事、孙昌兴董事;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谢汝煊董事;成员:陈小海董事、陈勇董事、赵立金董事、孙昌兴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小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陈小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小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学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由公司总经理陈小海先生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刘学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学权先生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晓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由公司总经理陈小海先生提名,公司同意聘任许晓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许晓云先生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曹剑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曹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曹剑先生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选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一致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小霜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吴小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小霜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14日

  附件:简历

  郑康豪,男,1976年出生,曾就读于深圳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现在读天津大学EMBA。现任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 ,同时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深圳国际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10年9月10日起任职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小海,男,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拥有深圳市首届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最近工作经历:

  2004.1-2007.6 深圳祥祺集团;

  2007.6-2008.2 大连万达集团;

  2008.2-2009.3 青岛海尔房地产集团;

  2009.3-2009.12 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

  2009.12-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陈小海先生曾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学权,男,1964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2004.8-2008.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

  2008.10-2009.3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副行长;

  2009.4-2010.8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副行长

  刘学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简历披露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晓云,男,45岁,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硕士学历。199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4月份至2006年3月份,任职于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2006年4月加入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历任集团审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钦州市皇庭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份起任深国商财务部经理。

  许晓云先生曾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控股的深圳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简历披露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剑,男,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广东商学院金融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6月入职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就职于公司投资管理部,于2008年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曹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小霜,女,1982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5月入职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公司投资管理部。2008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简称:深国商、深国商B 股票代码:000056、200056 公告编号:2010-44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二○一○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二○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经贸中心44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刘晓红监事、张心亮监事、叶华监事。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晓红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通过投票,刘晓红监事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主席;刘晓红女士简历见附件。选举投票表决情况:刘晓红监事得3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9月14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晓红女士,女,34岁,1998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助理经济师职称。2004年入职皇庭集团,历任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钦州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皇庭集团总裁办副总经理职务。2010年9月10日起任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聘任总经理陈小海先生、副总经理刘学权先生、财务总监许晓云先生、董事会秘书曹剑先生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资料,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立金:

  谢汝煊:

  孙昌兴: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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