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编号:临2010-1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4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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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东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雷洪、康敬成、于雳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陈海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人,列席2人;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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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秦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开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10]第34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0-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控股股东股权
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13日,公司从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获悉:因受让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八钢公司的控股股东(即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9.56%增加至75.55%,仍为八钢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已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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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