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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银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决定于2010年9月17日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本次“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100指数分级 基金代码162509)。

  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5010),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10),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10),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20),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30)已在中信银行开通"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人可到中信银行代销基金的营业网点或通过中信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中信银行的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本公司还将在其他销售机构逐步开办此项业务。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中信银行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信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中信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中信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人须遵循中信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中信银行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六、扣款金额

  投资人应与中信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具体最低申购金额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费率

  参加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适用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中信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2、投资人终止本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信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中信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本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信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重要提示

  1、欢迎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咨询有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详细情况。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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