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9月15日(周三)上午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选举,高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辛杰
委员:童庆火、孙静亮、杨如生、李晓帆
2、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李晓帆
委员:辛杰、童庆火、杨如生、黄辉
3、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杨如生
委员:童庆火、孙静亮、李晓帆、黄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黄辉
委员:辛杰、童庆火、杨如生、李晓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竞拍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拟对经营班子进行授权,具体授权事项与权限如下: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在55%(含55%)以下时,单次竞拍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5%;资产负债率在55%-65%(含65%)时,单次竞拍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资产负债率在65%-70%(含70%)时,单次竞拍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25%;超过前述授权额度的竞拍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董事会要求经营班子在具体参与竞拍前,应充分履行各项必要的审核程序,竞拍成功后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履行国资管理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长沙市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为妥善处理长沙市黄兴北路天健商业广场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长沙市设立项目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金待定),将前述项目过户转让给项目公司。对项目公司100%股权评估后,公开挂牌转让。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项目公司的注册及后续转让事宜,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值,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一年,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30,8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
法定代表人:辛杰
公司类型:独资(股份公司投资)
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
经营范围:大型市政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建(包括房建、公路、机场、地铁、桥梁、水电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资信等级:AA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截止2009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截止2010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36,069.23 | 257,967.51 |
总负债 | 117,045.95 | 119,127.02 |
净资产 | 119,023.29 | 138,840.49 |
资产负债率(%) | 49.58 | 46.18 |
营业总收入 | 239,157.26 | 126,705.31 |
利润总额 | 11,656.38 | 452.95 |
净利润 | 10,389.13 | 452.95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的经营班子全部由本公司委派,因此,其可使用的8000万元的授信全部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壹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8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9.03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59.36%,其中:
1、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0年8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4.08亿元;
2、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95亿元,其中:
(1)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6亿元。
(2)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办理各类工程保函提供担保余额为8.95 亿元。
3、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情况。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6日
附:公司新任董事长简历
董事长 高雷先生
1959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学院法语专业;1983-1989年,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能源科副科长、深圳市政府财金办干事(正科级)、深圳市政府秘书处秘书(副处级);1989-2000年,历任深圳发展银行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宝安支行行长(兼)、广州分行行长及党委书记(兼);1998-2000年,西安交通大学货币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2000-2004年,历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助理兼金融证券部部长、总经济师;2004年至今,历任深圳市国资委(后更名为深圳市国资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副主任、副局长等职。
高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