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ST朝华 公告编号:2010-027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史建华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正业绩公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业绩修正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0-028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2010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0年7月14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其中附件中的有关规定涉及到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根据该规定,公司决定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发生的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发生的会计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用、咨询费用等,应当计入合并成本”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上述费用暂列其他应收款,待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企业合并成本以及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的抵减部分进行账务处理,若重组未能实施,上述相关费用则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要求,公司决定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以前年度的资产、所有者权益、损益的影响:
资产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12,688,280.26 | 73,660.26 | -12,614,620.00 | 5,293,013.10 | 207,013.10 | -5,086,000.00 |
所有者权益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未分配利润 | -1,126,263,940.33 | -1,138,878,560.33 | -12,614,620.00 | -1,120,547,455.39 | -1,125,633,455.39 | -5,086,000.00 |
损益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管理费用 | 9,990,920.29 | 17,519,540.29 | 7,528,620.00 | 10,079,462.40 | 15,165,462.40 | 5,086,000.00 |
利润总额 | -5,716,484.94 | -13,245,104.94 | -7,528,620.00 | -10,348,894.95 | -15,434,894.95 | -5,086,000.00 |
净利润 | -5,716,484.94 | -13,245,104.94 | -7,528,620.00 | -10,348,894.95 | -15,434,894.95 | -5,086,000.00 |
(2)对本年度1-6月份资产、所有者权益、损益的影响:
资产项目 | 2010年6月30日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16,070,943.02 | 90,841.02 | -15,980,102.00 |
所有者权益项目 | 2010年6月30日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未分配利润 | -1,129,589,254.26 | -1,145,569,356.26 | -15,980,102.00 |
损益项目 | 2010年1-6月份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管理费用 | 3,319,929.81 | 6,685,411.81 | 3,365,482.00 |
利润总额 | -3,325,313.93 | -6,690,795.93 | -3,365,482.00 |
净利润 | -3,325,313.93 | -6,690,795.93 | -3,365,482.00 |
5、审批程序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0-029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正后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表
(1) 2010年1-9月业绩修正情况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2010年9月30日 | 上年同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 修正后的增减
变动幅度(%) |
修正前 | 修正后 |
净利润(万元) | 约 -900— -1,200 | 约 -1,583— -1,683 | -443.11 | 约增加亏损257.25%—279.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约 -0.0224— -0.0299 | 约 -0.0394— -0.0419 | -0.0110 | 约增加亏损258.18%—280.91% |
(2)2010年7-9月业绩修正情况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30日 | 上年同期
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 修正后的增减
变动幅度(%) |
修正前 | 修正后 |
净利润(万元) | 约 -600— -900 | 约 -1,250— -1,350 | -142.58 | 约增加亏损776.70%——846.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约 -0.0149— -0.0224 | 约 -0.0311— -0.0336 | -0.0035 | 约增加亏损788.57%——860.00% |
2、修正前的业绩预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就公司三季度业绩刊登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因财政部于2010年7月14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10]15号),其中附件中的有关规定涉及到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根据该规定,公司变更了相关的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了会计处理,导致公司第三季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一定的差异,故决定对已披露业绩预告予以修正。(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业绩预告的议案》。
2.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了暂停上市。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8年5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受理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目前,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0-030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小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