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0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杨宁恩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及平安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连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协议尚未签订,签订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根据2009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制度实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下四项制度开始生效并实施:《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1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根据2009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制度实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下六项制度开始生效并实施:《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1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四、通过《关于根据新生效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生效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