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0-024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通讯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详见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议案》
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议案》,依据绍兴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新型融资担保体系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09〕34号),公司2008年度的县级经济政策奖励资金222.5800万元按要求"以奖转股"以1元/股作价投资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绍兴县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担保公司),公司出资比例为2.29%。
信达担保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住所绍兴县柯桥街道金柯桥大道234号,法定代表人沈秀萍,注册资本9739.782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4500.0000万元,其余为企业参股。
根据《关于2009年度"以奖转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兴县国资办[2010]15号)文件,信达担保公司拟对2008年度"以奖转股"的股东按入股金额的25%作为退股金额,由信达担保公司实施退还。同时,公司2009年度县级经济政策奖励资金的75%将入股信达担保公司。公司2009年度奖励资金为124.5560万元,其中93.417万元将按要求入股信达担保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绍兴县实施104国道南复线拓宽工程(柯岩段)需要,公司就涉及的区块房屋拆迁事宜与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分期向公司支付总金额为1605093元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补助费。
详见2010年9月21日《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公告》。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绍兴县实施104国道南复线拓宽工程(柯岩段)需要,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涉及的区块房屋拆迁事宜与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一、协议书主要条款
1、国有出让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68.73㎡,评估补偿价总额为265958元;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75.5㎡,评估补偿价总额为369544元;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为747.11㎡,评估补偿价总额为287876元;附属物净值补偿总额54129元。
2、装修补偿款:补偿总额112094元。
3、其他补助价款:搬迁安置费、停业补助费、过渡补助费、临时建筑、电话移机费等287492元。
4、土地安置补偿
经绍兴县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审核,此次拆迁涉及集体土地面积总计为805.85平方米,折亩1.2×19万/亩=228000元。
5、协议总计补偿款额为:160509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伍仟零玖拾叁元整。
6、公司在协议签订后,绍兴县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付总补偿款的50%,腾空后全部付清并将房屋移交甲方拆除。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绍兴市平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拆迁涉及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补偿定价符合现行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
2、本次拆迁涉及的资产账面净值为108.96万元,拆迁补偿款为160.51万元,差额为51.55万元,财务账面列作"专项应付款"科目,扣除公司已经列支和将要发生的拆迁费后进入"资本公积"科目。
3、本次拆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