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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0-3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5日9:00在永太科技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有18人,代表公司股份89,706,539股,占公司总股本67.2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采用记名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莺妹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由王莺妹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何人宝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由何人宝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建荣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由罗建荣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钟建新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由钟建新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丽洁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由陈丽洁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金逸中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由金逸中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许永斌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由许永斌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嘉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由刘嘉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元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由刘元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武长江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由武长江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项玉燕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由项玉燕女士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潘官友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由潘官友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9,706,5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0-3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09月25日,以现场召开方式召开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9月20日通过直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由董事王莺妹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现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莺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10年9月25日起,任期三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成员为许永斌先生、刘嘉先生、刘元先生、王莺妹女士和何人宝先生;提名委员会为许永斌先生、刘嘉先生和王莺妹女士;薪酬委员会成员为许永斌先生、刘嘉先生、刘元先生、王莺妹女士和何人宝先生;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许永斌先生、刘嘉先生、刘元先生、王莺妹女士和何人宝先生。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议案》,同意聘任何人宝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关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罗建荣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钟建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潘永清先生和王春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丽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熊伟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

  附:个人简历

  王莺妹女士

  女,45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7年至1992年,任黄岩化工四厂技术员;1992 年至1997 年,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厂长;1997 年至1999 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王莺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770万股,与何人宝先生为夫妻关系,王莺妹、何人宝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人宝先生

  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1年至1992年,任黄岩农药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副厂长;1997年至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执行董事;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人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万股,与王莺妹女士为夫妻关系,王莺妹、何人宝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建荣先生

  男,47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1年至1998年,历任黄岩农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罗建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建新先生

  男,48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3年至2000年,任黄岩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钟建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永清先生:

  男,60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1974年至1985年,历任新疆兵团农三是45团副连长、连长;1986年至1989年,任黄岩商业机械厂副厂长;1990年至1992年,任黄岩华光化学厂动力设备科科长;1993年至1997年,任黄岩胜雄化工厂厂长;1998年至2000年,任路桥化工机械成套设备公司厂长;2001年至2007年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010年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潘永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丽洁女士:

  女,38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1992 年至1998 年,任浙江健士霸集团财务人员;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丽洁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0万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春华先生:

  男,45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6年至1989年,就职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药品监督检验所,1989年至2010年,就职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质检科长、质量保证部经理和质量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春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关辉先生

  男,32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6年,就职于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2007年起就职于本公司至今,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就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位。

  关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伟先生

  男,27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华中科技大学金融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双学位。2005年至2007年曾任职于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MC Pan Asia Alliance Group。2007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熊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0-3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9月25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9月20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亲自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武长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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