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及通知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会议室;
4、主持人:孙利强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0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1人,其中,有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股东1人,境内上市的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8人,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2人,所持(代表)股份总数349,243,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6.2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3,814,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29,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投资恒丰银行)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8,917,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66%;反对317,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909%;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5%。
2.内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2,115,735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94%;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6,801,403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5786%;反对316,19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4099%;弃权8,800股,占出席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115%。
4.表决结果:会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撤销对董事会办理投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授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48,902,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22%;反对331,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948%;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
2.内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2,100,935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4%;反对15,10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55%;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内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5%。
3.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76,801,403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5786%;反对316,196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4099%;弃权8,800股,占出席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115%。
4.表决结果:会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晓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