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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1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9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上市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决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除河南气体项目外的其他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62,121,882.19元,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上市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决定》,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为13,600万元,上述变更用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气体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对于“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剩余的募集资金7,300万元,公司将另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的决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由原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变更为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同意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并将《公司章程(修订稿)》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决定》,为了解决杭氧股份特大型产品生产及水路运输的问题,杭氧股份拟通过控股子公司——低温容器公司实施募投项目“80000m3/h等级大型空分设备国产化技改项目”和“大型乙烯冷箱和内压缩空分设备的高中压板翅式换热器国产化技改项目”中涉及特大型产品生产及水路运输的投资内容。为此,低温容器公司将整体搬迁至京杭运河边的仁和镇东塘村,低温容器公司现位于仁和镇工业园区东风村厂区的不动产和部分动产将挂牌出让,该不动产和部分动产转让后,低温容器公司将通过租赁方式租用该部分资产,直至整体搬迁完成,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该不动产和部分动产挂牌出让过程中,杭氧股份的关联方将不参加摘牌,因此,不会出现关联交易的情形。

  同意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将位于仁和镇工业园区东风村厂区的不动产和部分动产挂牌出让(部分动产以最终与买家确认清单为准),截止2010年7月31日,该拟转让的不动产和部分动产账面净值为24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审计部部长的决定》,同意聘任徐旭峰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同意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同意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决定》,同意批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决定》,同意批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定》,同意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内部审计办法>的决定》,同意批准《内部审计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决定》,同意通过《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决定》,同意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同意批准《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受让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决定》,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学文,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西省九江市妙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各种气体产品。目前,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

  ■

  根据杭氧股份气体业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将对下属涉及工业气体业务的公司进行直接管理,统一规划,因此,拟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将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变为杭氧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的股东——江氧制氧机有限公司及温卫国已同意向杭氧股份转让各自持有的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将成为杭氧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同意杭氧股份以浙勤评报[2010]266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以1:3.775的价格收购江氧制氧机有限公司及温卫国所持有的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董事会秘书处的决定》,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规划部更名的决定》,同意将“规划部”更名为“技术改造部”,并对部门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1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9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上市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决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除河南气体项目外的其他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62,121,882.19元,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上市前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决定》,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变更原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为13,600万元,上述变更用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气体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对于“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剩余的募集资金7,300万元,公司将另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的决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由原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变更为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同意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并将《公司章程(修订稿)》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决定》,为了解决杭氧股份特大型产品生产及水路运输的问题,杭氧股份拟通过控股子公司——低温容器公司实施募投项目“80000m3/h等级大型空分设备国产化技改项目”和“大型乙烯冷箱和内压缩空分设备的高中压板翅式换热器国产化技改项目”中涉及特大型产品生产及水路运输的投资内容。为此,低温容器公司将整体搬迁至京杭运河边的仁和镇东塘村,低温容器公司现位于仁和镇工业园区东风村厂区的不动产和部分动产将挂牌出让,该不动产和部分动产转让后,低温容器公司将通过租赁方式租用该部分资产,直至整体搬迁完成,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该不动产和部分动产挂牌出让过程中,杭氧股份的关联方将不参加摘牌,因此,不会出现关联交易的情形。

  同意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将位于仁和镇工业园区东风村厂区的不动产和部分动产挂牌出让(部分动产以最终与买家确认清单为准),截止2010年7月31日,该拟转让的不动产和部分动产账面净值为24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审计部部长的决定》,同意聘任徐旭峰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同意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同意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决定》,同意批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决定》,同意批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定》,同意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内部审计办法>的决定》,同意批准《内部审计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决定》,同意通过《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决定》,同意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同意批准《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受让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决定》,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学文,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西省九江市妙智,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各种气体产品。目前,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

  ■

  根据杭氧股份气体业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将对下属涉及工业气体业务的公司进行直接管理,统一规划,因此,拟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将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变为杭氧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的股东——江氧制氧机有限公司及温卫国已同意向杭氧股份转让各自持有的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将成为杭氧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同意杭氧股份以浙勤评报[2010]266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以1:3.775的价格收购江氧制氧机有限公司及温卫国所持有的九江浔福气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董事会秘书处的决定》,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规划部更名的决定》,同意将“规划部”更名为“技术改造部”,并对部门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1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上市前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向社会公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0年8月25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391,865,654.09元,具体情况如下:

  ■

  由于“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于2008年4月开始实施,已于2009年5月完工并投入运营;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达到预期收益,可以利用自身收益归还前期因建设投资而进行的银行借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河南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于其他气体项目,故不对投入“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 空分工程”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80000m3/h 等级大型空分设备国产化技改项目”自筹资金投入:设备购置费52,387,850.70元;专业软件费5,082,481.00元;

  “大型乙烯冷箱和内压缩空分设备的高中压板翅式换热器国产化技改项目” 自筹资金投入:设备购置费28,598,812.53元;

  “提高大型空分设备配套透平压缩机能力技改项目”自筹资金投入:设备购置费45,804,992.45元;专业软件费1,638,000.00元;

  “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改项目”自筹资金投入:设备购置费9,498,375.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7,700.15元;

  “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25000m3/h 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 自筹资金投入:建筑工程投资26,740,504.2元;设备购置费82,348,932.52元;设备安装工程费3,987,197.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57,036.31元。

  在剔除“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 空分工程”的自筹资金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62,121,882.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天健审[2010]3915号《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确认。

  三、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2,121,882.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此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公司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公司此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此,同意公司以262,121,882.19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80000m3/h等级大型空分设备国产化技改项目”、“大型乙烯冷箱和内压缩空分设备的高中压板翅式换热器国产化技改项目”、“提高大型空分设备配套透平压缩机能力技改项目”、“提高大型空分设备填料配套能力技改项目”、“吉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25000m3/h 制氧机组及配套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62,121,882.19元。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2,121,882.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62,121,882.19元。

  4、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出具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

  杭氧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1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扩大公司的业务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使用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承诺,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杭氧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杭氧股份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本次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2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以下简称“河南气体项目”)于2008年4月开始实施,并于2009年5月完工投产,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10,000万元,公司原计划利用募集资金对河南气体公司增资,并由河南气体公司利用上述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但因河南气体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目前已归还50%的银行借款,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可以归还全部银行借款,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气体业务的发展速度,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河南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13,600万元转用于其他气体投资项目。

  二、变更后投资项目的情况

  杭氧股份现拟将计划投资于河南气体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气体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济源气体项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2010年6月10日,杭氧股份与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源钢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9,000万元组建气体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6,3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气体公司设立后,将收购济源钢铁公司现有总制氧量为28600m3/h的空分装置,并新建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形成总制氧量为53600m3/h的气体生产能力,为济源钢铁公司提供气体产品。2010年6月10日,本公司与济源钢铁公司签订《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对供气价格、供气量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2、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收购济原钢铁公司现有总制氧量为28600m3/h的空分装置,并新建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形成总制氧量为53600m3/h的气体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5,5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

  3、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中,杭氧股份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6,300万元,济源钢铁公司投资1,700万元,其余16,500万元由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双方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本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20500万元。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3.93%,所得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10.2年。

  5、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气体公司的设立工作及收购济源钢铁公司现有空分装置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依据《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新建25000m3/h空分装置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工投产。

  三、募集资金的变更使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为河南气体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为6,300万元。上述变更用用途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气体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对于“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剩余的募集资金7,300万元,公司将另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负责实施项目的气体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河南气体项目已完工投产,河南杭氧经营情况良好且有能力以自有资金归还剩余的银行借款,因此,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实际的需要。

  拟新增的三个项目分别为:济源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及蚌埠气体项目,这些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金额为13,600万元的募集资金变更为对济源气体项目、蚌埠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进行投资,济源气体项目、蚌埠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100万元,超出变更用途募集资金部分,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本次变更主要为原募投项目盈利情况超出预期,目前已归还50%的银行借款,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可以归还全部银行借款,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气体业务的发展速度,原计划投入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金额为13,600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对济源气体项目、蚌埠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进行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2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8:30—8:5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30日(周四)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8项议案,该8项议案已经过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作出相关决议: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上述事项的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0年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1日—13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办公楼132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办公楼132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04

  联系人:高春凤、何干良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对议案的表决指示:

  1、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审议公司《关于修订<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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