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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0-035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9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年9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以上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下午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上午9:30时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27日15:00至2010年9月2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116,198,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14,139,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1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6人,代表股份 2,059,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同意115,192,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34%;反对1,006,1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8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金诺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徐永胜先生、季立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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