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 年9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朱民儒先生因公出差,故委托独立董事陈有西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土地“招拍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公司发展需要,拟以“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南浔区和孚工业功能区陶家墩村块地,宗地面积为500亩,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中200亩拟用作年产12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其余300亩作为今后项目扩产或新建项目之用。为了便于操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上述宗地“招拍挂”交易及相关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增补高先超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高先超:女,1981年出生,毕业于山东省教育学院,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州市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内贸部经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关联关系;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次增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公开披露。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

“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

和相应项目用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主导产业的生产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经审慎研究、规划,本公司拟使用5626.65万元超募资金和80323.35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28号”文核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1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3.65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2,726.65万元,其中归还银行借款5,800万元,已决定使用人民币11,3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浸胶硬、软线绳项目”,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626.65万元。

二、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

2、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工业园陶家墩村地块。

3、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聚酯车间、长丝车间等建筑物117232平方米,采用自主研发的聚酯工艺技术,进口世界先进的新型牵伸卷绕设备,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装置,形成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的生产能力。

根据市场的需求与企业在经营上的要求,本项目主导产品为差别化功能性工业丝、超低收缩工业丝和高模低收缩工业丝等产品,属于差别化纤维新一代产品。

5、项目投资规划:项目总投资规划为85950万元;其中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995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土建、设备及配套公用工程)和土地投资67848万元(项目规划用地200亩),新增流动资金12102万元,建设期为2年;由于该宗地共500亩,除上述项目用地200亩外,其余300亩计划作为今后项目扩产或新建项目之用,价值预计为6000万元,两者不可分割;故将两项事宜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项目资金来源:其中5626.65万元为超募资金,其余 80323.35万元为自有资金(包括自筹和银行借款)。

(二)项目市场分析

1、国际化纤市场预测

未来几年,随着化学纤维在纺织用、家庭装饰用、工业等领域应用范围地不断扩大,化纤产量将进一步增加。据亚洲化纤工业联合会(ACFIF)会长Lohia估计,在未来的五年中,世界对化纤的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这是因为在无配额体制下,纺织贸易将推动化纤工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亚洲地区化纤工业的发展,这将转化成为对化纤的需求增长。

2、国内化纤市场预测

在国内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带动下,我国涤纶工业长丝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2008 年世界涤纶工业长丝的总产能约为167万吨,当年中国的涤纶工业长丝占世界总产能的40.54%,位居世界第一,不仅能有效满足国内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的需求,而且出口量也稳步提升。

①国内产业用纺织品市场发展带动涤纶工业丝的市场需求旺盛

涤纶工业长丝为产业用纺织品的重要原材料,在产业用纺织品的原料构成中,约88%为化纤,而其中约53%为涤纶。涤纶工业长丝以其高强度、高模量、尺寸稳定、耐磨、耐老化、耐化学腐蚀、耐疲劳性好、加工性能好等优点被各产业用纺织品生产商广泛采用。产业用纺织品因最终用途不同而各具特点,它们的加工方法也各不相同,但不管用哪种方法加工出来的产业用纺织品,也无论它的最终用途是什么,涤纶工业长丝都是此类产品最主要的原料之一。长远来看,我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发展空间很大。

②国内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带动涤纶工业丝的市场需求旺盛

高强高模型涤纶工业丝由于具有断裂强度大、弹性模量高、延伸率低、耐冲击性好等优良性能。特别适合于生产子午胎用帘子布,轮胎帘子布是轮胎外胎的骨架材料,其重量约占外胎总重量的10%一15%,其成本约占轮胎生产成本的37%左右,是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料之一。

从近15 年汽车平均增速16.74%看,今后几年我国汽车工业仍将呈现较好地发展态势,上游涤纶工业长丝的市场需求仍将旺盛,公司拟生产的帘子布更将直接受益于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国内外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巨大的市场需求,及国内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朝着高功能性和高技术性方向升级,给国内涤纶工业长丝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也推动了涤纶工业长丝行业朝着差别化、功能性方向升级。

(三)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既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湖州市产业政策导向,属于鼓励发展的项目。项目的实施既能达到推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增强企业市场适应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省化纤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化纤产品的档次和整体质量水平。项目符合纺织业和化纤业“十一五”发展导向,实施是必要的。

(2)本项目主要工艺和设备从投资经济性和先进性两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选用的设备均为当今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生产效率高、性能稳定可靠等优点,项目能耗、水耗水平达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3)本项目选址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工业园陶家墩村地块,建设地符合湖州市南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地周边道路四通八达,原料及产品运输方便。区域内配套有完善的水、电等通讯工程设施。选址是合理适宜的。

(4)本项目拟新建聚酯车间、长丝车间等建筑物117232平方米,采用自主研发工艺技术,进口世界先进的新型牵伸卷绕设备,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装置,形成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丝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方案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条件良好,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四)本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虽然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差别化工业长丝的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十分迅猛,这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投资本项目之前,也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比如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不利变化等,有可能使本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虽然本次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折旧摊销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等因素,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新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管理层将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

3、产能扩张的市场销售风险

公司将新增差别化工业长丝产能12万吨/年,较公司目前的产能有大幅提升,能有效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但相对于公司现有的产销规模,产能扩张将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不排除因市场开拓不力而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五)本项目产生的积极影响

项目的建成不仅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差别化工业长丝领域中的规模和影响,使公司的收益实现大幅度增长,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能提高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拓宽劳动就业空间,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还须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将5626.65万元超募资金和80323.35万元自有资金用于“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同时,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5626.65万元超募资金和80323.35万元自有资金用于“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

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独立意见》,对尤夫股份本次使用5626.65万元超募资金和80323.35万元自有资金用于“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表示无异议。

本项目还须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月28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 年 9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 年10月19日上午 9:30 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0 年10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本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0 年10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会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土地“招拍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增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0 年9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 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彦、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邮 编:31301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9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 年10月19日召开的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事项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土地“招拍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增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 年 10 月13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0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于2010 年9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2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王锋、钱建新、陈永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锋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监事会认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使用5626.65万元超募资金和80323.35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年产12万吨差别化工业长丝技改项目”和相应项目用地。并同意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