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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1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29楼)

  公告时间:2010年9月29日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港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港股份

  股票代码:002117

  本次增发前股本总数:110,000,000 股

  本次新增上市股份:14,124,172 股

  本次增发后股本总数:124,124,172 股

  发行后摊薄每股收益:0.60元/股(按照200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本计算)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10年9月30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14,124,172 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上市。上市首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及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2009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12月11日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增发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 号文核准。本次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已刊登于2010 年9月8日(T-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增发采取向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东方证券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向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根据股权登记日2010 年9月9日(T-1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1.8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根据公司的筹资需求,经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4,124,172股,发行结果如下:

  

  

  

  

  

  

  

  

  

  

  

  

  

  

  

  

  

  

  

  

  

  

  

  

  

  

  

  

  

  

  

  

  

  

  

  

  

  

  

  

  

类别配售比例实际配售股(股)占发行总量比例
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100%4,625,24032.75%
除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外部分
网上申购0.577190%1,651,53611.69%
网下申购0.57750125%7,845,88455.55%
主承销商余股包销部分1,5120.01%
合计14,124,172100%

  

  本次发行价格为25.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2,849,978.68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17,741,364.15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15,642,498.93元,验资费用80,000元,律师费用335,000元,信息披露费用1,260,000元,其他费用423,865.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08,614.53元。

  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43号《验资报告》。

  二、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增发前后公司的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见下表: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0100%14,124,172124,124,172100%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10,000,000100%14,124,172124,124,172100%
三、股份总数110,000,000100%14,124,172124,124,172100%

  

  本次发行前,公司全部股份已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增发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股份变动后本公司A 股前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截至2010年9月17日)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香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8,950,00031.38%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600,00012.57%
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40,00011.23%
济南发展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480,0009.25%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人民币普通股2,087,2941.6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人民币普通股2,054,4291.66%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1,891,8921.52%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1,250,0001.01%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1,220,0110.98%
10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1,089,4560.88%
合 计89,563,08272.16%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2010年9月17日)

  单位:股

  

  

  

  

  

  

  

  

  

  

  

  

  

  

  

  

  

  

  

  

  

  

  

  

  

  

  

  

  

  

  

  

  

  

  

  

  

  

  

  

  

  

  

  

  

  

  

  

  

  

  

  

  

  

  

  

  

  

  

  

  

  

  

  

  

  

  

  

  

序号姓名职务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谷望江董事长38,950,00035.41%38,950,00031.38%
石林董事699,4000.64%699,4000.56%
史建中董事、总经理3,280,0002.98%3,280,0002.64%
唐国奇常务副总经理820,0000.75%820,0000.66%
朱震副总经理820,0000.75%820,0000.66%
刘宏副总经理1,230,0001.12%1,230,0000.99%

  

  注:上述人员均通过间接持有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

  五、上市安排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14,124,172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上市。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六、其他重要事项

  自增发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保荐代表人:洪华忠、陈波

  项目协办人:冯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29楼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传 真: 021-63326910

  2、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港股份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东港股份申请本次公开增发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条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东港股份本次增发的股票上市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发方案的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增发的“证监许可[2010]1210 号文”;

  3、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

  4、保荐及承销协议;

  5、《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增发有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9月28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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