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28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雷坚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数 88,836,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9%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 88,836,899 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 %,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志旭、李泽春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