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0日以其持有本公司1,500万股份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原名: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借款3000万元,本公司现已提前还返本息,于2010年9月27日办理解冻手续。本次解冻股份占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2.59%。
同时,大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000万股为本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借款4,500万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已于2010年9月27日办理质押手续。本次用于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3.45%。
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7,344,464股,占公司总股份(579,051,565股)的54.8%,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为1.35亿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2.54%。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