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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38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东莞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便于本公司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公司设立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运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拥有100%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额度仅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竞买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参与土地竟拍,如成功竞得土地,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注册成立相应的项目子公司,注册资金根据开发量核定。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取得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2010G048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已于2010年7月19日进行了披露,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cninfo.com.cn)。

  根据上述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设立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东莞市大朗项目的开发运作。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东莞市国贸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大朗镇新体育中心路8号长富大厦502室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企业注册号:441900000898786

  6、出资情况:本公司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

  7、法定代表人:李子鹏

  8、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便于开发东莞市大朗项目,进一步发展公司的房地产主营业务,公司通过新设全资房地产开发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本次在东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在东莞市的影响力,有利于促进"深物业"品牌形象的推广。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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