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蔡立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简历见附件)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李致洁、周俊祥、张鹏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管的程序合法、合规,所聘任的高管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所聘任的高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蔡立雄先生,47岁,中国香港籍,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获生产及工业工程硕士学位。曾任伟易达电讯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运营总经理,王氏港建有限公司品检高级经理、营业及项目部副总经理,1988年7月-1993年7月期间曾任本公司品管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品管部经理等职。
蔡立雄先生在电子行业已有20多年的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国内工厂营运及管理经验,对电子行业资讯产业链、企业管理和客户管理等皆有实践认识和经验。
蔡立雄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