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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 2010-026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暨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8日完成了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大力拓展的系列产品品牌有:太安堂、麒麟、铍宝、柯医生;系列产品包括:特效皮肤药、心血管药、妇儿科药、药妆和健康品等,公司的产品战略已经大大超越皮肤药的范围。现在公司名称已经无法适应公司品牌发展和产品拓展的要求,为拓展更宽的产品线,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急切需要公司名称具备更为丰富的内涵、能更好地与公司今后发展战略相适应。因此,为突出公司历史文化底蕴,整体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扩大公司及其产品的市场影响,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由"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Pibao Pharmaceutical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Taiant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2010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并领取了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00000000755,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Guangdong Taiant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0年9月30日起由"皮宝制药"变更为"太安堂", 证券代码仍为002433不变。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0-02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9月29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树泉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7500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 75.00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黄贞律师和王志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等相关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0025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皮宝制药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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