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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 发行部:不断完善发审机制三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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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的人员结构为发审委专家决策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缜密的程序设计为发审委专家决策机制提供了制度支持,而廉洁从政的系列要求则提供了纪律保障。

  发行部:不断完善发审机制三大法宝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透明决策是发行部的发行审核机制不断完善的三大法宝。发审委制度最鲜明地体现了专家决策机制;发行部内部分工制约的审核机制,保证了民主决策的顺利实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则做到了决策全过程的合规透明。

  据发行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发审委制度中,专业的人员结构为发审委专家决策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缜密的程序设计为发审委专家决策机制提供了制度支持,而廉洁从政的系列要求则提供了纪律保障。通过这三项制度安排,强化了发审委委员的专家功能,加大了委员的审核责任,充分体现了专家合议制度的特点。

  为实现民主决策,发行部还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分工和制约机制,以及集体决策的工作制度。上述负责人首次对外详细披露了这套内控制度的全部内容。

  首先,审核人员之间的分工配合。形成“双审制”的制度安排,即每家企业的审核工作由两名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各有侧重,但均要对整套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

  其次,处室之间的分工配合。发行审核工作由七个处室分工负责,个别处室不能独自行使核准权力,体现了分工和制衡的原则。

  第三,发行部与发审委间的分工配合。发行部主要负责合规性审核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发审委除了进行合规性审核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外,还要对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和问题进行实质性判断,并通过投票表决提出审核意见。在证监会与发审委的关系方面,虽然《证券法》仅规定发审委要提出审核意见,最终核准的权力在证监会,但在实际核准工作中,只有发审委审核通过的,证监会方予以核准。

  第四,集体决策机制。为避免个别人滥用核准权力,发行部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审核中涉及的法律、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均需由会议决定。发行审核工作会议主要有反馈会和初审会。反馈会由审核处长负责主持,审核人员参加,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哪些事项反馈给企业,哪些事项需要企业解决、落实或说明,审核人员只负责提出问题,但不能进行决策。企业落实完反馈意见后,发行部召开初审会进行讨论,初审会除了处长和审核人员参加外,主管审核的副主任和拟参加企业发行审核的发审委员也要参加。在初审会上,审核人员要汇报企业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与会人员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充分讨论,决定是否要求企业继续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解释和说明,决定哪些问题需要提请发审委员关注。

  第五,建立审核协作机制。在与会外部门沟通方面,向国家发改委征求对募集资金项目、产业政策的意见;向特殊行业主管部门,如国土部、银监会、保监会征求有关意见。同时,也向地方政府征求是否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意见。

  在与会内部门沟通方面,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发行部充分征求上市部意见;对一些发行审核涉及的具体法律、会计问题,充分征求法律部、会计部意见;在业务规则制定中,都会商有关会内部门。

  为实现审核工作的全程透明,证监会还公开发审会有关信息,实施预披露制度,实施保荐代表人注册公示制度。据介绍,自2009年6月推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恢复新股发行至今年8月底,共有232家企业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安排发行,共筹集资金4757亿元;221家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筹集资金4561亿元。2010年新注册保荐机构1家,保荐代表人217人,截至目前,注册的保荐机构71家,保荐代表人15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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