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长江公司)的通知,新长江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让了所持本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 | 0 | 0 |
大宗交易 | 2010年9月29日 | 500 | 1.48 |
其它方式 | --- | 0 | 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731.35 | 8.06 | 2,231.35 | 6.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31.35 | 8.06 | 2,231.35 | 6.5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 √否。
在任意30天里本次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新长江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了所持股份。
2、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新长江公司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新长江公司表示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未来不排除再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但在六个月内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会超过5%。
三、备查文件: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