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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69次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公开增发A 股股票事宜。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公开增发A 股股票获得有条件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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