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1号文《关于核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0年7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8元。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2010年羊验字第19880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2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0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完成后,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0 年9月30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注册号:440600000000669;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垚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显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