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30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和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设立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注册的议案》。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拟在德清经济开发区临杭工业园新建产业基地,需要设立公司进行相关土地竞拍等活动。对此,由浙江天马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投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拟注册资金壹亿元人民币,自筹资金出资,拟经营范围:重型机械产品的制造。
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抓紧到相关部门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公司注册后的进一步投资活动将继续披露。
2、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事变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29日,收到马兴法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报告。根据相关规定,马兴法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且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马兴法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以来,为公司的发展呕心沥血,勤勉尽职,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企业科技管理人才,带领企业经营团队使企业快速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提名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沈高伟先生新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议案。经审议,沈高伟先生的工作经验、学历及专业素养是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合适人选。同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公司董事会同意沈高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沈高伟先生的简历附后。
3、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大功率风电轴承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了积极开发大功率风电轴承,满足大功率风电市场的需求,本技术改造项目需新购置锻造油压机、数控立式万能磨床、大型轮廓仪等各类生产、检测设备55台,总投资2.2亿元人民币(均为固定资产投资)。自2010年10月起实施年限1.5年,投资回收期3年。项目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30,000万元,新增年净利润7,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26号公告)。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附沈高伟先生的简历
沈高伟先生: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代表。历任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被评为全国轴承行业优秀企业家;2007年被杭州市列为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2008年被评为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现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640.6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侄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实施大功率风电轴承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项目概述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拟实施"大功率风电轴承技改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2,000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预计项目建设期1.5年,投资回收期3年,年净利润7,5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项目产品主要是为大功率风电装备制造的配套的核心关键部件。项目的建设适应我国当前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需要,符合国家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机械领域的第10项"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以及第12项"清洁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之规定。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同时符合市场发展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是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场空间广阔。同时,本项目改造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22,000万元,本项目预计2010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期1.5年。项目实施后,可将形成年产2500套风电轴承的生产能力,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0万元,年净利润7,500万元。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拥有一整套完整且先进的风力发电专业生产设备以及技术开发能力,拥有完善先进的销售体系及较稳定的目标市场。因此该项目的选项合理,投资目的明确,设备配置先进,建设的基本条件具备,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六、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技术改造,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力度,提高技术工艺水平,并与多年积累的风电产业技术优势相结合,提高企业的综合生产竞争力。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大功率风电装备核心部件配套产品制造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也将较大幅度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