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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0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公司"辰州CHENZHOU"商标(核定类别及使用商品:第1类:氧化锑,第6类:精锑)位列其中,该认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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