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产经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本月中旬试运行
周 宇

  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本报讯 原定于9月1日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将于本月中旬开始试运行。记者昨天获悉,发改委已经就此下发通知,并称,此举旨在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及时反映煤炭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

  据了解,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是指通过采集环渤海地区有关港口动力煤离岸平仓价格,经统计处理后得出各港口,各煤种的价格水平及变化幅度。这些港口包括秦皇岛港、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和黄骅港。

  该指数以7天为一个报告期,每周三下午15点发布。数据采集周期为上周三到本周二的市场动力煤交易价格。发改委称,试运行期间,暂只发布环渤海各港口4500大卡、5000大卡、5500大卡与5800大卡四种规格品价格,以及各港口5500大卡综合平均价格。

  据介绍,经过优选,第一批共选出149家企业作为数据采集单位。其中,煤炭生产(发运)企业37家,电力等煤炭消费企业38家,煤炭经营企业74家。随着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运行,数据采集点还将适当调整和扩展。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虽然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居世界首位,但一直没有一套比较权威的价格采集系统和价格统计数据。环渤海地区形成的煤炭现货交易价格对中国煤炭价格可起到引导作用,这一指数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据了解,环渤海地区是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和东北三省与东南沿海地区煤炭流通的枢纽,是我国重要的煤炭集散地。环渤海主要港口是北煤南运的重要通道,煤炭运销最集中,动力煤交易量最大,与国际市场互动最紧密,对全国煤炭价格具有重要影响。

  上述人士指出,这次国家发展改革委试运行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将有利于增强价格统计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并扩大我国煤炭价格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