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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69号),核准我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批复有效期为6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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