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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公司中央会议室;

4、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8日;

6、会议主持人:冼燃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8,00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4.29%。公司的7名董事、3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钟国才先生、黄永新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00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0%。

上述第1、第2项议案已由201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由201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在2010年9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见公告2010-24、2010-25)。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钟国才先生、黄永新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0-2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30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上午10:3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燃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肥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毅精密塑业有限公司目前的市场形势及今后的发展规划,同意该公司将其钣金分厂从现有厂房迁出,在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租赁厂房并设立分公司进行运营,负责人为黄千峻,同时授权该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分公司的具体事宜。分公司设立后,一方面为该公司后续投入注塑设备预留厂房,另一方面有利于该公司更贴近地为客户提供钣金件的配套服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期限壹年,以位于广州的自有厂房(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10001774号)作为抵押物。

2、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3、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4、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厦门一创科技有限公司 (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一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芶俊

住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民安大道1699号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电视机结构件。研发、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其制品,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并提供售后服务。

上述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考虑。随着冠捷集团、景致光电等客户在厦门建厂并将它们作为主要生产基地,厦门成为公司业务拓展的一个要地。子公司成立以后,将更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就近服务,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0-3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48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57号《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 [2009]9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广州毅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治理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自查报告的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评议。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三)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五)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二、 公司治理概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都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根据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全面自我检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依次进行审议。股东大会设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公司管理层也针对股东的提问均予以解答,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决议和表决、决议的执行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未发生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记录完整,内容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出席及列席人员、大会主持人、记录人,各提案主要内容及审议发言要点,大会表决及决议情况等,并由参会董事签名。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会议决议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充分、及时披露。公司各重大事项均按法定程序先由董事会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无绕过股东大会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发生。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任免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包含业内专家和其它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有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除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余监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产生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公司监事会自公司成立以来无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有不实之处,未发现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会议主持、记录人员,审议的议题及发言要点等要素,具备明确表决结果,会议决议由参会监事签名。会议决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充分、及时披露。公司全体监事在日常监督及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则办事,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和完善了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办公行政管理制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销售收款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六)公司高管层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选聘,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经营班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责清晰,勤勉尽责。

(七)信息披露管理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上市前已按《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但是随着公司上市,进入资本市场,在新的政策环境要求下,公司的内控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公司经过审慎核查,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要改善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完善,监管部门颁布了较多的关于规范运作的法规、规则和指引等文件,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持续学习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需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续培训工作,尤其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及其管理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将强化学习作为搞好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以提高公司治理的自觉性,从而适应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信息披露平台的作用,发布公司法定信息和其他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法定信息得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在依据宏观环境、市场,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研究和实施。同时增强对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建设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流程,对拟披露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三)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为顺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公司上市时间不长,现阶段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较为单一,仅限于通过电话、邮件方式、接待来访的方式与股东沟通。未来,公司将不断探索新的沟通渠道和形式(包括公司网站、公司刊物、业绩说明会等),主动积极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把公司的经营战略、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信息及时地传递给资本市场,实现互动,并在此基础上与投资者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上市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重新制定并修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公司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根据最新的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同时结合公司的业务进展,持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都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认识到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方面发挥其专业作用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使其进一步熟悉公司的日常运作,更好的发挥其专业作用,为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多方面献计献策,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针对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1、整改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公司内部也将针对以上人员组织不定期的培训活动,使以上人员深刻理解和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具体培训计划如下:

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考核
已于2010年5月份培训董事、监事、高管公司法闭卷考试,依据考试结果和日常行为进行奖惩
10月董事、监事、高管证券法同上
11月董事、监事、高管公司章程同上
12月董事、监事、高管三会运作及各项议事规则同上
2011年董事、监事、高管各项内控制度同上
实时董事、监事、高管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同上

2、整改完成时间:根据培训计划完成。

3、整改责任人:董事长

(二)持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1、整改措施: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与辅导,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加强责任意识,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以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2、整改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对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至少一次的信息披露相关培训。

3、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三)持续强化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整改措施:公司将总结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努力创造多种渠道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和批评。通过主动的、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进行良性互动,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培养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人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做好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整改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

3、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四)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梳理,并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整改完成时间:2010年12月31日。

3、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五)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1、整改措施: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作用和职能,提高公司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需要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充分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切实做到董事会会前讨论,形成意见,便于董事会决策。

2、整改完成时间:每次董事会时严格执行。

3、整改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运用公司视频会议系统组织董监高学习上市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通过收集最新的违规处罚事件,并分析违规现象发生过程及处理结果,以规则、以实际案例做好警示文件供他们学习,促进公司的规范运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二)公司保障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享有同等的信息知情权。公司的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生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的情况。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规范,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关注越来越密切,对公司治理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公司因为上市时间较短,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实践过程中和公司治理的程序、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公司将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为了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的参与公司治理情况的公众评议,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邮箱,具体如下:

联系人:杨欢

电 话:020-32200889

邮 箱:yanghuan@echom.com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0-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30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11:15在公司中央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常永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常永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委托谭虹华现场签署相关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肥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毅精密塑业有限公司目前的市场形势及今后的发展规划,同意该公司将其钣金分厂从现有厂房迁出,在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租赁厂房并设立分公司进行运营,负责人为黄千峻,同时授权该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分公司的具体事宜。分公司设立后,一方面为该公司后续投入注塑设备预留厂房,另一方面有利于该公司更贴近地为客户提供钣金件的配套服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期限壹年,以位于广州的自有厂房(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10001774号)作为抵押物。

2、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3、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4、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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