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38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剑锋、于叶舟、杨力、方继斌回避表决)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0年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与广东美的电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电器”)将增加关联交易8000万元。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2007年10月25日至2010年10月25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提名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温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苏武俊先生、吴应良先生、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2,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3)。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何剑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于叶舟,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杨 力,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温 峻,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武俊,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吴应良,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陈 昆,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审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浙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4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聘请赵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赵志敏先生简历见附件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剑锋先生,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2002年9月,任顺德现代实业有限公司总裁;2002年10至今,任广东盈峰集团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任期2007年10月—2010年10月。
何剑锋先生为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叶舟先生,1966年4月出生,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东北轻合金加工厂财务处主管;1993年加入美的集团,任美的集团下属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2007年10月-2010年10月。
于叶舟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力先生,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2004年1月-2006年1月任长虹空调华南营销中心营销总监,2006年2月起至今任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战略发展总监。2009年8月至今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2009年 月—2010年10月。
杨力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温峻先生,1960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泰国光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电工有限公司生产计划兼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南海太平洋铜线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5年加入佛山威奇电工有限公司,历任制造部部长,营销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温峻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应良先生,1963年2月出生,电子与信息系统博士,教授。1989年7月-1999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管理信息中心主任。1999年7月-2004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电子商务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2004年7月-2007年12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2008年1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电子商务系系主任,信息化工程研究所所长。
吴应良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苏武俊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广东商学院教授。1995年4月-2001年9月,任湖南财经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研究生处处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3.7-至今,任广东商学院会计学教授、财务处处长。
苏武俊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昆先生,1947年出生,上海电缆研究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2007年7月,任上海电缆研究所副所长,2007年7月至今,任上海电缆研究所高级顾问。其中,1997年11月—2003年12月,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2003年12月至今,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2005年12月—2009年12月,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秘书长。
陈昆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附件2: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苏武俊、吴应良、陈昆,作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苏武俊、吴应良、陈昆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苏武俊、吴应良、陈昆
日 期: 2010年10月12日
附件3: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苏武俊、吴应良、陈昆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附件4:
副总裁候选人简历
赵志敏先生:1974年4月出生。1991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安徽省铜陵市家用电器铜材厂,历任微细线分公司车间主任、精迅公司市场部部长、采购部部长。2008年12月至今,任职于佛山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现任佛山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铝线公司总经理。
赵志敏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39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该议案预计事项,并要求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在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议案所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推荐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杨力先生、温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应良先生、苏武俊先生、陈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关于聘请赵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聘任副总裁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候选人赵志敏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赵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吴应良 苏武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40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或“本公司”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威奇电工: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美的电器: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告2010-07号,刊载于2010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现因业务发展需要, 2010年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与美的电器关联交易发生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 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对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部份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如下调整:
关联交易类别 | 产品或劳务 | 关联人 | 年初预计发生额 | 预计增加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2009年发生金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销售成品 | 漆包线 | 美的电器 | 60,000 | 8000 | 68,000 | 37,728 |
3、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方继斌先生、杨力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4 条和第10.2.5 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企业性质 | 注册地址 |
美的电器 | 家用电器、电机、通讯设备及其零配件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汽车货运、自制模具、设备,酒店管理。销售电子产品,百货;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528号文经营) | 63,035.66万人民币 | 何享健 | 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工业城 |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美的电器 | 实质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 | 履约能力分析 |
美的电器 | 该公司系国内家电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美的电器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奇电工与美的电器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美的电器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美的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与美的电器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向乙方采购压缩机用漆包线的最高金额由60,000 调整至68,000 万元,《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原协议条款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包括:
定价政策: 产品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甲方采购乙方材料每月结算,并在结算后60 天内付款;具体结算方式在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确定。
其他条款:
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产品购销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购销该等产品或该等材料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并由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之间另行签订具体购销合同。但具体购销合同应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六、审议程序
1、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何剑锋、方继斌、于叶舟、杨力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调整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3、与美的电器签定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41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上浦镇浙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上虞市上浦镇浙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2375;
传真号码:0575-82366328;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上风高科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575-82360805
查询。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陈开元 ;
联系电话:0575-82360805。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号 | 议 题 | | 同 意 | 否 决 | 弃 权 |
1 |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何剑锋 | | | |
杨 力 | | | |
于叶舟 | | | |
温 峻 | | | |
吴应良 | | | |
苏武俊 | | | |
陈 昆 | | | |
3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鲍仕陆 | | | |
刘汉武 | |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42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2007年10月25日至2010年10月25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现提名鲍仕陆先生、冯惠女士、刘汉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冯惠女士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不用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上述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鲍仕陆,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汉武,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鲍仕陆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月起任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目前任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总经理。
鲍仕陆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刘汉武先生: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广州市亿钻珠宝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审计监察部高级经理,现任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
刘汉武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冯惠女士:1963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拉丝车间主任、品管部部长;2007年4月至2010年1月,任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0年2月至今,任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品管部部长。
冯惠女士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43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10月25日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梁荣伟先生主持。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冯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冯惠女士:1963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拉丝车间主任、品管部部长;2007年4月至2010年1月,任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0年2月至今,任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品管部部长。
冯惠女士无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