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10月14日,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门市新会区诚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诚合")签订了关于对《江门市新会区奥特饲料有限公司增资合同》,公司对江门市新会区奥特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公司")增资人民币 24,275,270.51元,占奥特公司80%的股权。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增资金额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19%,增资金额在公司总经理权限范围内,增资金额由公司自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奥特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民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黄如兴,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全系列配合饲料。销售:饲料原料。奥特公司现为法人独资企业,其股东为江门诚合。
江门诚合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
公司同意对奥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4,275,270.51元,增资额中的人民币¥2,000,000.00元计入奥特公司实收资本,其余增资额人民币¥22,275,270.51元计入奥特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奥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万元,江门诚合出资50万元,占20%股权;公司出资200万元,占80%股权。
公司同意在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一次性对奥特公司进行增资。
2、保证
江门诚合保证在奥特公司的真实出资,合法拥有其股权,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对奥特公司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江门诚合承担。
3、权益享有
公司对奥特公司增资后,新旧股东按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奥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四、定价原则
奥特公司经江门市新会志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志尚内审[2010]189号审计报告,奥特公司2010年7月31日总资产为 7,197,175.93元,净资产为 872,166.76元,2010年1-7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7,559,413.06元,净利润为79,081.51元。
经广州白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白云评字(2010)第B0058号评估报告,奥特公司2010年7月31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684.89 万元,评估增值597.68 万元。
奥特公司从事饲料业务七年,已经在当地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口碑,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拥有成熟的销售渠道和养殖户群体,并且其土地等资产均有一定的增值。公司对其增资人民币 24,275,270.51元,占80%的股权,按增资后股权比例计算,奥特公司整体作价低于其评估价值,增资价格较为合理。
五、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奥特公司主营膨化水产饲料,现有2条膨化饲料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7.5万吨,主要供应江门、中山、佛山、珠海、阳江地区。
增资奥特公司后,公司将对其设备、生产工艺等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产能,解决公司在江门市周边地区产能不足问题,并能节省公司自建新项目的选址、建造时间,加快扩大公司的产能,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六、备查文件
(一)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0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