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上午10:00-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推荐和选举。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副主席梁利明主持,应到职工代表124名,实到职工代表104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选举江蔚波先生和金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江蔚波先生和金之达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江蔚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9月至1975年10月,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任副连长;1975年11月至1985年10月,在哈尔滨油脂厂工作,历任宣传干事、宣传部长等职务;1985年11月至1989年8月,在哈尔滨粮食局工作,任组织部主任科员;1989年9月至1991年12月,在哈尔滨粮油贸易公司工作,历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1992年1月至1995年4月,在哈工大集团工作,历任人事处长、旅游服务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1995年5月至2004年4月,任哈冰都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今,在新筑股份工作,历任企管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行政事务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行政事务部副部长、津兴机械监事、新筑股份职工代表监事、新筑股份监事会主席。
江蔚波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3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金之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中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75年至2000年就职于四川省电子工业厅,历任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2001年至2002年就职于北京双威视讯公司,任总会计师;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四川省文化旅游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公司,历任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审计监察部部长、眉山新筑监事、新筑混凝土机械监事。
金之达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3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1号文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7,969,670.00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0CDA5002-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47,370 | 39,500 |
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21,000 | 18,000 |
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8,500 | 8,500 |
合 计 | 76,870 | 66,000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总量及运用》之(三)《募集资金缺口部分的处理及使用管理》、之(四)《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实施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和支付项目剩余投资额。”
“截止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已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 投资内容 |
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 39,500 | 5,132.30 | 12.99% | 厂房、设备及征地费等 |
设立子公司实施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18,000 | 5,230.10 | 29.06% | 厂房、设备及征地费等 |
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8,500 | 819.52 | 9.64% | 房屋及征地费等 |
合 计 | 66,000 | 11,181.92 | 16.94% | |
四、具体置换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181.92万元,其中:
1、置换预先投入“桥梁建筑抗震型功能部件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5,132.30万元;
2、置换预先投入“设立子公司实施桥梁功能部件精密坯件制造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5,230.10万元;
3、置换预先投入“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819.52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