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0-2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季报全文登载在2010 年10 月19 日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向平安银行营业部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兴业银行皇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可使用以上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向工行深圳湾支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工行深圳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2010 年10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
修改后:“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1楼。”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0-3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0年10月15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向平安银行营业部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兴业银行皇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可使用以上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向工行深圳湾支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工行深圳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2010年10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按照有关规定,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30,8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市政大厦7058号
法定代表人:辛杰
公司类型:独资(股份公司投资)
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
经营范围:大型市政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建(包括房建、公路、机场、地铁、桥梁、水电设备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资信等级:AA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截止2009年12月31日
(已审计) | 截止201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36,069.23 | 366,916.05 |
总负债 | 117,045.95 | 164,700.86 |
净资产 | 119,023.29 | 202,215.19 |
资产负债率(%) | 49.58 | 44.89 |
营业总收入 | 239,157.26 | 178,910.75 |
利润总额 | 11,656.38 | 2,441.69 |
净利润 | 10,389.13 | 1,904.52 |
公司持有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100%股权,其经营班子全部由公司委派人员组成,因此,其可使用的5亿元的授信全部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壹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对申请授信及担保安排的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提供担保原因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拟同意公司为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公司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涉及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四)公司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
公司持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股权比例为100%,该控股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8.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69.64%,其中:1、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10年9月30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3.90亿元;
2、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46亿元,其中:
(1)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5.51亿元。
(2)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办理各类工程保函提供担保余额为8.95亿元。
3、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