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10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坤科技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刊登在2010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 年11月9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3日。
6、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10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0-053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0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5、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3
电话: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933211
联系人:吴坚、李晓明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
附件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科技”)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坤科技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合并方:本公司,即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被合并方:华坤科技,即浙江华坤科技有限公司
华坤科技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坤科技注册资本:8000万元,住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99号,法定代表人:傅利泉,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2010年9月30日,华坤科技资产总额 7702.34万元,负债总额147.71万元,所有者权益7554.63万元,2010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2.77万元,净利润-153.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公司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华坤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华坤科技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吸收合并涉及的审计、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等事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 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本公司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安防产业园区建设及发展。
2、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本公司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华坤科技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