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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0-01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沈淦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敏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敏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880,106,699.831,148,198,552.266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196,594,740.00431,751,443.85177.15%
股本(股)133,500,000.00100,000,000.003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964.32107.41%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704,687,698.607.78%1,809,866,210.82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704,078.03-41.60%56,797,440.98-19.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6,297,517.91-1,153.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47-873.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50.00%0.51-2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50.00%0.51-2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7%-56.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3%-55.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10,791.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98,730.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397.03 
合计304,663.6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03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05L-FH001深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259,78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应收帐款余额25738.87万元,较期初上升63.97%,主要系因为子公司管道工业今年承接的订单帐期较长所致;报告期末预付帐款较期初上升110.48%,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因为本公司镀锌钢管销量增加,及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子公司管道工业为尽快锁定价格而预付货款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上升36.24%,主要系因为公司销量增长所备货源增加,及子公司管道工业订单项下备货增加所致.报告期长期借款下降62%,主要系因为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募投项目投入资金,公司归还项目贷款所致;报告期投资收益下降较大,系因为公司合营企业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本期收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所致;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较大,系因为公司报告期实现公开发行上市净资产增加所致。

上述原因导致公司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量下降幅度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发行上市前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实际控制人沈淦荣、俞锦方、徐水荣、周新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高级管理人员顾苏民、俞敏鸿、沈百方、沈永泉、钱利雄、吴巍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5、张鸣林等其他十二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公司、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其以及其控制的其它公司目前或将来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遵守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10.00%~~3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1,972,457.9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下降的影响。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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