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观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渝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玉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119,006,834.62 | 470,345,162.44 | 137.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44,362,408.81 | 253,176,519.57 | 273.01% |
股本(股) | 86,800,000.00 | 65,100,000.00 | 3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88 | 3.89 | 179.6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70,835,283.86 | -15.31% | 229,953,870.56 | 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69,697.17 | -36.87% | 29,850,411.65 | 5.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395,835.86 | 30.9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7 | 46.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50.00% | 0.39 | -9.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50.00% | 0.39 | -9.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0% | -85.14% | 4.70% | -64.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8% | -85.04% | 4.04% | -68.9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80,401.67 | |
所得税影响额 | -747,060.25 | |
合计 | 4,233,341.4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276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君盈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38,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余建平 | 547,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4,637 | 人民币普通股 |
陕西枣园油脂储备库有限公司 | 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戈 | 23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4,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9,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子允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万股。
支付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029.69%,主要系支付的发行费用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观福及发行前全体股东 | 其他股东承诺自信邦制药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信邦制药的股份,也不由信邦制药回购该股份。
3、自然人股东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信邦制药期间,每年转让的信邦制药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持信邦制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信邦制药的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观福及发行前全体股东 | 3、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信邦制药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信邦制药股东期间内及在转让所持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持续有效,并且在本承诺有效期内不可变更或者撤销。 | 严格履行承诺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5.00% | ~~ | 15.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6,689,489.24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中药材价格上升导致营业成本上升;
2、募集资金到位,财务费用减少。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