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郭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吉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莉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445,279,119.37 | 655,193,783.69 | 12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90,454,955.05 | 430,602,037.38 | 13.90% |
股本(股) | 206,620,380.00 | 121,541,400.00 | 7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7 | 3.54 | -33.05%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45,821,300.25 | 101.26% | 259,431,015.49 | 5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427,583.48 | 45.65% | 62,648,369.87 | 38.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7,184,325.08 | 737.2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3 | 398.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50.00% | 0.30 | 36.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50.00% | 0.30 | 36.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4% | 35.06% | 13.60% | 24.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8% | 35.66% | 13.84% | 27.9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466.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0,785.36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4,789.80 | |
合计 | -1,148,462.2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39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_" | 125,737,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仲维光_" | 15,480,63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岳_" | 400,0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武当17期_" | 335,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广勇_" | 328,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平_" | 32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侯艳波_" | 3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建军_"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玉岭_" | 312,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泉_" | 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股本。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85,078,980.00元,增加70%,主要是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转增5股所致。
8、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减少60,77,700.00元,减少61%,主要是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转增5股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敦化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仲维光先生 | 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公司自然人股东仲维光先生出具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该事项已履行完毕,2010年3月3日,本公司全部限售股解除限售。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公司做出的股份追加限售承诺 | 1、目前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2、正在履行中,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5,737,508(占公司总股本的60.85%)已完成锁定。锁定期至2011年4月22日。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30.00% | ~~ | 50.00% |
增长[30%-5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084,165.6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2010年度预计正常生产经营将稳步增长;
(2)2010年公司积极推进人参产业发展,预计2010年下半年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郭春生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