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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井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井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2,995,670,064.261,310,874,150.1712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561,000,275.39684,621,958.16274.08%
股本(股)472,542,500.00416,542,500.001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421.64230.49%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826,459,751.11-9.62%2,072,301,157.100.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7,053,521.2516.00%247,376,044.324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96,857,056.94-1,835.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63-73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5.00%0.5739.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5.00%0.5739.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6%-9.93%18.31%-12.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6%-6.92%17.82%-7.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453.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29,31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375,568.26 
所得税影响额-1,156,099.76 
合计6,551,231.9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38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5,115人民币普通股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5,115人民币普通股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05,1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_705,1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705,1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14,783人民币普通股
朱桂容263,900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51,826人民币普通股
黄英杰233,730人民币普通股
张虎222,45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降低54.7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的减少。


14、资本公积: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上年期末增加1,573,002,272.91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1,6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997,727.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9,002,272.9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73,002,272.91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发行前全体股东二、公司股东深圳市鑫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祥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川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汪华峰、王立群、全劲松、康健、姚向荣、朱亦玮、陈文、涂井强、章岚芳、刘泽喜、王钢峰、程彤、丘新文、周灿、陆婷15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三、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顾伟、姚向荣、康健、全劲松、涂井强、刘泽喜、陆婷、章岚芳、周灿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严格履行了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00%~~5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9,585,833.5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发展。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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