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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0-3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肖池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明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9,623,534,411.417,114,358,109.833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893,109,325.772,371,810,270.9964.14%
股本(股)479,771,290.00299,809,409.006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117.912.53%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89,349,684.2925.77%3,426,944,133.553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202,416.08-41.60%86,254,156.50-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2,658,983.08-60.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75.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60.00%0.20-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60.00%0.20-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4%-1.08%2.55%-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8%-1.22%1.77%-1.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159,08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629,892.98 
所得税影响额-1,815,767.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552,027.69 
合计26,421,177.6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8,82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王佳1,225,527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69,24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799,943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47,400人民币普通股
马志宇419,38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中行-中信证券聚宝盆优选成长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39,174人民币普通股
陈俸琼317,280人民币普通股
刘志杰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295,17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收入:本期累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90,650.20万元,增长率35.97%,主要原因是公司整体生产负荷优于去年同期,产能完全发挥。同时聚氯乙烯树脂销售价格上升。

6、营业成本:本期累计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4,809.38万元,增长率40.87%,主要原因除产能增加外,还受能源及电石价格上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上市前所有法人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以及四川省国资委2009年12月7日下发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 [2009]90号),本公司国有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将其持有的554.96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10,000万股的10%扣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应分别承担的368.33万股和76.71万股计算)公司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其他法人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以上承诺均得到很好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0.00%~~3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4,753,809.9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预计受枯水期影响,四季度公司原料价格将上涨,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受地方节能减排和枯水期的影响,公司外购电量存在不确定因素,会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生产负荷,造成净利润与同期相比下降。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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