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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5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届1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伍永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伍永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伍永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强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同意票11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陈洪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罗明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其兼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副总裁陈洪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陈洪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831-3608560;传真0831-3601446

  同意副总裁陈洪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意票11 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刘灵伟先生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同意解聘刘灵伟先生副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解聘刘灵伟先生副总裁职务。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 票,反对票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 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伍永奎先生简历:

  伍永奎,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 专科学历,经济师, 曾任公司供销处副处长、市场业务部副经理、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助理等,现任销售管理总监和销售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伍永奎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发行的内部职工股1000股,2010年7月15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持股数增加200股。截止目前,伍永奎先生持有公司股数是1200股。伍永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强先生简历:

  李强,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 本科学历,注册化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高级咨询师,是"四川省优秀经营团队"、"宜宾市企业优秀经营团队"成员之一,曾任本公司过氯乙烯车间技术员、技术科助理工程师、技术开发处工程师、总工程师,四川瑞能硅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李强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发行的内部职工股2000股,2010年7月15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持股数增加400股。截止目前,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数是2400股。李强先生离任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发生。李强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洪先生简历:

  陈洪,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宜宾市拔尖人才。1993年毕业分配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曾任天亿公司技术员、总经理、董事长,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自动化专业总工程师、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宜宾天原集团副总裁。

  陈洪先生持有公司IPO前发行的内部职工股800股,2010年7月15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持股数增加160股。截止目前,陈洪先生持有公司股数是960股。陈洪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届7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届7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 11人。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总会计师罗明辉先生辞去其兼职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和副总裁陈洪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0月19日收到董事兼总会计师罗明辉先生提交的辞去其兼职的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报告。罗明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罗明辉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职务不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罗明辉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辞职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在未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裁陈洪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罗明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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