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972,546,326.32 | 347,264,497.19 | 18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29,815,537.44 | 143,400,507.18 | 408.94% |
股本(股) | 60,000,000.00 | 45,000,000.00 | 3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16 | 3.19 | 281.1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99,125,281.13 | 28.94% | 264,254,150.40 | 18.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608,034.82 | 37.48% | 33,622,330.23 | 7.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0,328,538.82 | 232.2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388 | 199.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01 | 3.09% | 0.5604 | -19.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01 | 3.09% | 0.5604 | -19.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7% | -63.57% | 7.70% | -71.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0% | -68.58% | 7.57% | -72.7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59,650.08 | |
合计 | 1,459,650.0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68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陈金和 | 156,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建雄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俊 | 70,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狄秋虎 | 70,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盛勇 | 6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雅娟 | 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慧君 | 6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光准 | 6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极源 | 5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唐祥珍 | 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减少700.00万元,主要是公司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12.实收资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3.33%,增加1500.00万元,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发行1500万股票上市所致; |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70.92%,增加3135.48万元,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付款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50.10%,增加52692.73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0年10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披露内容已刊登在10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信息披露日之后至季报披露之前,已归还招远市农村信用联社金岭信用社2200万元、烟台商业银行招远支行3000万元、恒丰银行招远支行1000万元、华夏银行烟台北马路支行3000万元。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发行人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承诺。2. 发行人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3.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君敏、李玉林、隋君美、张代敏、杨东敏、陈晓宇、韩振帮、马殿云、王美荣、马菊萍承诺。4.其余股东承诺5.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承诺。 | 1.发行人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法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君敏、李玉林、隋君美、张代敏、杨东敏、陈晓宇、韩振帮、马殿云、王美荣、马菊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所持金都投资的出资,在锁定十二个月后每年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的出资不超过所持金都投资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都投资的出资。”4.其余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法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 | ~~ | 20.00% |
无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954,617.0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君敏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