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838,407,632.27 | 431,319,018.21 | 9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33,958,127.05 | 178,360,282.49 | 255.44% |
股本(股) | 102,152,737.00 | 76,152,737.00 | 34.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1 | 2.34 | 165.38%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81,283,148.84 | -18.45% | 283,552,117.14 | -5.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136,943.16 | -28.01% | 25,572,844.56 | -9.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9,367,131.66 | -284.3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9 | -237.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52.94% | 0.29 | -21.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52.94% | 0.29 | -21.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 | -14.25% | 6.91% | -11.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7% | -14.93% | 6.25% | -12.5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884.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6,701.98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佛山市三水区政府根据三府[2009]21号“修订佛山市三水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做大做强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拨付的上市融资奖2,000,000.00元。__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35.83 | |
所得税影响额 | -439,242.23 | |
合计 | 2,489,039.27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666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5,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3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俊 | 150,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泽 | 135,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顺来 | 132,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灿 | 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爱琴 | 1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树华 | 100,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宏亮 | 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毅进 | 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利润表项目1、财务费用2010 年1-9 月发生额比2009 年1-9 月发生额增加1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同比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增加。2、营业外收入2010 年1-9 月发生额比2009 年1-9 月发生额增加894.78%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地方政府上市补贴。3、营业外支出2010 年1-9 月发生额比2009 年1-9 月发生额减少61.47%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84.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份客户结算期延长,而对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支付力度加大,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56.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176.7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杨华、李再荣、何永星、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盛路投资持有的盛路通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盛路投资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杨华、李再荣和何永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杨华、李再荣、何永星、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除投资并持有公司股份以外,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控股股东杨华及股东李再荣、何永星、法人股东深圳市盛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尽可能避免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 履行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25.00% | ~~ | 1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602,207.77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0年由于某些外国政府的政策因素影响,出口业务受到较大影响,第三季度政策性因素已有所松动,但对出口业务的影响消除尚需要时间。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