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0-23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2区8号楼2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邹宝中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三、关于提议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0-2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通知,四届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2区8号楼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等议案,形成了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0-2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〇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9:00-9:30报到),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关于审议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特别贡献奖管理办法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于2010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公告名称《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1002室。
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83676188
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何剑波、朱旗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剑波、朱旗
联系电话:010-83676111,传真:010-83676188
联系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式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0-2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近期有关重大经营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根据公司二○一〇年八月十九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决议精神(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二○一〇年八月二十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我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签署了期限为一年、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协议,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等业务。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